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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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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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总结交流一年来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加快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分会将开展 2020 年江苏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总结交流一年来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加快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分会将开展 2020 年江苏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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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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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省有关专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总结交流一年来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加快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分会将开展 2020 年江苏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要求
1、推荐申报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要坚持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主,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小、实、活、新”和“注重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原则。凡以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等方面为主题,且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QC小组成果,可优先推荐。
2、按照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 则》中的程序开展活动,总结成果,突出工具应用和活动效果,重视活动过程的记录和凭证;未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T/CAQ10201-2016)要求总结的成果不得申报;事后总结的倒装成果不得申报。
3、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协会须在当地组织发布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向我会推荐申报,严格把关,杜绝抄袭成果,如发现抄袭、剽窃以往或他人的成果小组或企业将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同时三年内禁止该企业申报成果。省部属企业亦应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择优向我会推荐,由我会组织专家预评,然后根据成果预评质量决定参加现场发布或交流。
4、所有推荐申报的成果须准备电子文件(word 格式)。其中参加现场发布的QC小组成果另准备PPT格式材料一并上报,上报后不得修改替换。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推荐申报数量依照各地区(行业)加入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数量以及往年申报成果质量分配(附件一)。
2、成果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30 日,请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协会抓紧做好发布评价及择优推荐工作,并将本地区(行业)申报汇总表(附件二,依照成果质量排序)、成果申报表(附件三)、现场评审表(附件四)、 本地区(行业)发布会获评文件(以上文件电子版加纸质版盖章)统一汇总报我会(QQ:253906322)。
3、本次活动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指导下进行。请各 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推荐年龄不超过60周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可适当放宽),且具有全国QC小组活动推进者(诊断师)资格且经过中建协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分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新准则培训的专家(3人以内),将盖章的书面推荐函和专家资料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我会,参加成果交流、发布评价工作的正式专家名单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4、受疫情影响,具体交流发布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丁仁龙、孙爱华
联系电话:025-86386411、18652965521、13851538537
联系邮箱:253906322@qq.com(QQ:253906322)
联系地址:南京市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305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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